两天前分享过几个香港暴徒的笑话:《香港暴徒及其支持者,闹出的一些笑话》。讲了香港市民李宗向,出资出力支持暴徒将自家的店铺一把火烧掉、另一暴徒投掷燃烧弹将自己引燃烧伤的真实故事,堪称玩火自焚典范。
在香港暴徒每日最新消息内,又出现一个玩火自焚的真实笑话,让人忍俊不禁。香港的教育这是什么了。
其一,使用汽油弹,点燃自己的伙伴
近日香港暴徒升级暴力行径之后,制作了大量汽油燃烧弹:

这些汽油弹,不但投向警车、校车、道路上、自己,还投向身边的小伙伴。如下图:


香港媒体报道,11月17日以来,香港暴徒一直在理工大学与警方进行激烈对峙 ,今天凌晨,暴徒扔向警方的汽油弹再次将自己的”手足”点燃。被点燃的暴徒烧得哇哇大叫,“手舞足蹈”。其他“手足”见状,立马一拥而上,有拿着雨伞朝他身上灭火的,有直接用脚踩的,周星驰的电影《大话西游》里的一幕,是不是很眼熟?
玩火者必自焚,暴徒如此,沉默的每一片雪花,也将如此。雪崩之后,会有无辜者?
其二,暴徒手足相残
8月18日晚,蒙面黑衣的暴徒们在领着薪水努力“工作”。一暴徒不知何故将黑衣脱下,穿一白衣,随即被其他黑衣人指责为“内鬼”,并受到痛击导致头部受伤流血。白衣暴徒大叫“(我是)自己人,不是(内)鬼,误会!误会!”
其三,香港女暴徒,自爆眼球
不是曝眼球,是真的“爆”眼球。一个让人无法笑出来的笑料,令人惋惜。
香港暴徒自爆眼球事件,实际上发生在8月11日晚间。一直有些排斥描述此事,因为过于血腥,而且情节过于曲折阴暗,且令人毛骨悚然。

香港“爆眼女”事件始末:
8月11日傍晚,一黑衣女子与伙伴围攻尖沙咀警署时,号称被警方发射的布袋弹打伤右眼,并送医治疗。
一名自称是中弹女子的妹妹在网上发帖说,“我家姐右眼全紫,肿到鸡蛋那么大,右眼眼头至眼袋有很长的伤口,医生告知姐姐伤势严重,中弹附近鼻骨、眉骨都碎了,虽然做了紧急手术,但‘毁容就一定’。”
据香港苹果新闻报导,少女送入医院时,其受伤的右眼因眼球及组织移位,右眼眶仿如留下一个洞。不仅眼球爆裂,右眼皮及泪管撕裂,连眼白后面的巩膜也爆裂,晶体受损。整个伤口撕裂非常严重,由眼头一直撕裂至鼻腔内,右眼内侧的眼骨及面颌骨及鼻骨,均“一块块散开”。
8月12日,乱港分子发起“百万人塞爆机场”集会,声援“爆眼女”,机场出入境服务大受影响。警方呼吁当事人主动向警方联络。
8月13日,警方再次呼吁当事人主动向警方联络。“O记”(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向爆眼女发信,希望就事件作详细了解。
8月18日,有医护人员借爆眼事件发起集会。
8月29日,声称为“爆眼女”拍摄的短片流出,片中女子身穿黑衣、戴太阳镜及口罩,右眼盖上纱布,声音经后期处理,鼓动搞事者继续对抗特区政府。
同日,警方在记者会上表示,在8月28日经接触医管局后取得“爆眼女”的个人资料,并会取得法庭手令索取其医疗报告。
也有知情者透漏,香港”爆眼女”收500万封口费”被消失” 出镜者系冒充,因此才包裹严密,声音也后期处理。
9月8日,“爆眼女”发律师信反对警方索取其医疗报告,反对警方插手爆眼事件。
人,找不到;事,说不清;医疗报告,不给看。反正就是警方干的!
百般阻挠警方索取医疗报告的动机是什么?如果报告对你有利,你为什么不公开?你自称希望受伤的右眼“可以令香港市民远离痛苦”。
“清楚”拍到布袋弹残骸横插在眼罩上的图片由自称是恒生大学编委会的一名学生提供,而当时现场媒体拍到的,女伤者眼罩上并无布袋弹,更有人怀疑其伤势是误中附近暴徒弹叉发射的钢珠所造成。但最有力证据之一的眼罩被人私自取走藏匿,加上女伤者一直拒绝合作,令警方无法核实受伤原因。
据香港媒体披露,网上自称协助女示威者的医护人员称,X光照片证实女示威者的伤势是被暴徒所用钢珠射伤的,“但伤者不报警”。
女伤者诸般阻挠警方索取医疗报告的动机,令人质疑是否想隐瞒一些不想被公众认清的事实,或是想诬告某些人,造成社会混乱。

《央视新闻》周一下午在微博刊出伤者的照片,称“香港示威女子被‘猪队友’击中眼睛视力受损”,香港一名参与示威的女子被同伴击中眼睛,可能致视力严重受损,“他们反污蔑香港警方”。
香港“爆眼女”疑点:
何人何物所伤?
“爆眼女”是否为警方布袋弹所伤的争议,源于网上多帧照片显示其护目镜上有布袋弹残骸,但多家电视台所拍摄的片段却没有。
布袋弹会转弯?
有资深刑侦专家指出,布袋弹不可能由尖沙咀警署发射出来击中“爆眼女”,因她与警署之间有一块2米多高的巴士广告牌隔开,除非布袋弹会转弯。
为何不报警?
“爆眼女”从8月11日受伤至今,都没有到警署报案,讲述事件经过及要求落案调查。
为何不提受伤始末?
自称是当事人的女子8月29日透过短片煽动对抗特区政府,但却蒙面和变声,只字不提自己受伤的始末。
“赔偿”未谈拢?
有消息称,受伤女子是反对派幕后金主黎智英的得力助手,担任财务组工作,负责派钱给参与暴力冲击的暴徒,有港媒曾拍到她派钱的照片,还有传闻称“爆眼”女要求幕后金主提供3,000万港元(1港元约合0.1275美元)赔偿金,但对方只肯给1,000万港元,出现“财务纠纷”。
香港“爆眼女”结局:恐“永远消失”
据知情人爆料,事件发生后,「叛国乱港」四人帮头目黎智英认为这是抹黑警队、扩大「反修例」声势的绝佳机会,遂安排李柱铭找到爆眼女进行交涉,提出以3000万港币为条件,要求爆眼女对外咬定其眼部是被警察布袋弹打伤,并让其有机会就借此大做文章抹黑警方。
直到警方持续向法院申请手令想要调查事件真相,黎智英、李柱铭深恐事件进入调查程序,再次与姚嘉颖进行交涉,直接拿出500万港币作为封口费,并要求其不许露面,在公众面前「消失」。从3000万到500万,爆眼女虽心有不甘,但警方的调查行动已让真相难掩,事已至此,她没有任何的选择余地,只得拿钱「消失」。
对黎智英等人而言,爆眼女必须「消失」,针对此事不发声、不回应。绝对要避免爆眼女因钱财或舆论压力想要说出「真相」。如果不可控,就要提前下手,以「任何可能」的方式让她「永远消失」,最后让警方「死无对证」!
街头的黑衣棋子被消失,已不是新鲜事,其内部早有各种传言,人心惶惶。

此女虽可恨,亦可怜。希望她失去的仅仅是一只眼睛,不要成为下一个“炮灰”被自杀。
香港“爆眼女”事件,虽未有定论,实际上,已经真相大白。让此女消失,让讨论平息,让事件不再有下文,这是对暴徒们自己的选择,也是对他们最有利的选择。不然,如果不是自己人所伤,如果与警察有任何关系,他们怎会放过警察?
如今的香港,是非颠倒,谣言满天,目的就是埋葬香港,阻挠中国复兴历程。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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